2024学年大学生医保手册

根据合肥市政府最新文件合政办〔2024〕25号文--《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待遇有微调。一、住院待遇:本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75%、70%。二大病保险实行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5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基金支付比例6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基金支付比例65%、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基金支付比例75%、20万元以上基金支付比例80%。三、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定额补助顺产(含助娩产)1600元、剖官产2400元。四、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补助周期三年。(本手册印制时间为2024年7月,医保待遇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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