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商保报销指南(12月11日开始)

平安承保我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至2025年8月,本科生2023年8月14日0时-2024年8月13日24时,研究生2023年8月30日0时-2024年8月29日24时,(即医疗费发票时间是保险期间内的,均属于理赔范围)。报销时间为每周六上午9:30-12:30,地点为东、西、高新校区校医院一楼导诊台。手机端理赔同时开通,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理赔流程图可下载查看。全国统一电话:95511,专人服务电话:13295516089,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0楼。
保险除外责任
 1、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高风险运动、流产、分娩、医疗事故、美容、康复治疗,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伤残或身故保险金,不予赔付;  
注:【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2、承保前有既往病史的不予赔付;
注:【既往病史】指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日之前(除每年新入校学生,其他学生既往病史日期界定为2022年8月19日)已经确诊罹患的、或知道(应当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的;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的;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道的。
 3、与病情无关的检查、化验费用不予赔付;

 4、合肥市医保目录内的慢性病,须持有慢性病证明且经医保报销后才予以报销,慢性病不受既往病史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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