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年大学生医保手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参保范围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均为参保对象。

二、保障时间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结算时间为202011-20201231。其中大学生新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医疗保险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标准

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执行合肥市医保相关文件,按自然年度每年参保。我校学生以所在学院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校统一购买社保,无需个人缴费。

四、如何使用大学生医保

在校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即医保卡。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表明是大学生医保(我校周边定点医疗机构及三甲名单见附表)。

大学生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或不持身份证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特殊情况:

1.新入校的新生在920日后入学、转学或毕业、退学的,各学院应及时到校医院(医保办)为其办理补充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2.新生若在社保正式结算时间前需要住院治疗,请于住院当日报备校医院医保办住院情况。联系电话:63607801

特别说明: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五、保障待遇

1. 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万元。

2. 大学生自高校办理离校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异地住院报销待遇,在合肥市就诊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普通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支付范围,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以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学生自付一定的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5. 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我校为参加社保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购买了商业保险,具体内容可以登录学生医保系统进行了解。http://xsybxt.ustc.edu.cn/Index

 

住院自付比例规定:

大学生因病在我市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扣除自费和乙类自付比例之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按照下列比例规定个人和基金共同承担:

住院待遇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门槛费)

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普通居民

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居民

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

一级医院

200

100

0

90%

二级医院

500

250

0

85%

三级医院

700

350

0

80%

省属三级医院

1000

500

0

75%

跨县域和合肥市区住院

对应增加1

0

对应降低5%

保底报销45%。救助对象按政策享受起付线减免政策。

门诊特殊病

大学生门诊特殊病病种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一个结算年度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凭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门诊治疗。

大学生患有门诊特殊病规定病种的,由本人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年审)表》(校医院网站及学生医保系统均可下载),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大学生自取得《医疗卡》后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合肥市特殊病门诊支付限额及待遇(复审)期限

 

 

序号

病种名称

基金年支付限额

待遇(复审)期限

 

职工

居民

 

1

高血压病

3600

3000

长期

 

2

冠心病

3600

3000

长期

 

3

心功能不全

3600

3000

长期

 

4

脑出血(脑梗死)

3600

3000

长期

 

5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3600

3000

长期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600

3000

长期

 

7

支气管哮喘

3600

3000

2

 

8

溃疡性结肠炎

9000

7500

长期

 

9

克罗恩病

9000

7500

长期

 

10

肝硬化

3600

3000

长期

 

11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6000

5000

2

 

1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44000

38000

6个月

 

13

自身免疫性肝病

6000

5000

长期

 

14

糖尿病

3600

3000

长期

 

15

甲状腺功能亢进

2400

2000

2

 

16

慢性肾脏病

3600

3000

长期

 

17

肾病综合征

3600

3000

2

 

18

肾透析

70000

60000

长期

 

19

类风湿性关节炎

3600

3000

长期

 

20

系统性红斑狼疮

4800

4000

长期

 

21

强直性脊柱炎

3600

3000

长期

 

22

白塞氏病

3600

3000

长期

 

23

系统性硬化病

3600

3000

长期

 

24

重症肌无力

3600

3000

长期

 

25

运动神经元病

10000

8200

长期

 

26

多发性硬化

10000

8200

2

 

27

癫痫

3600

3000

长期

 

28

帕金森病

4800

4000

长期

 

29

老年痴呆

4800

4000

长期

 

30

精神障碍

3600

3000

长期

 

31

结核病

4800

4000

2

 

32

艾滋病机会感染

4800

4000

长期

 

33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

单眼定额:

第一年18000第二年18000

第三年4500

单眼定额:

第一年15200第二年15200

第三年3800

3

 

34

银屑病

3600

3000

2

 

35

心脏瓣膜置换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6000

5000

1

 

36

器官移植术后

肝移植

第一年60000
第二年30000
第三年及以后20000

第一年50000

第二年25000

第三年及以后16600

长期

 

造血干细胞移植

 

实体器官移植

60000

48000

 

37

儿童先天遗传类疾病

-

20000

2

 

38

小胖威利症

-

20000

2

 

39

肝豆状核变性

20000

20000

2

 

40

小儿脑瘫

-

20000

2

 

41

血友病

20000

20000

长期

 

42

再生障碍性贫血

24000

20000

2

 

43

慢性髓系白血病

30000

25000

2

 

44

恶性肿瘤

肿瘤术后

5000

4100

长期

 

门诊化疗

(含灌注治疗)

24000

20000

2

 

内分泌治疗

20000

16600

2

 

靶向治疗

48000

40000

1

 

45

甲状腺功能减退

 

-

2000

长期

 

46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3000

长期

 

47

晚期血吸虫病

 

-

3000

长期

 

48

白癜风

 

-

3000

2

 

49

肌萎缩

 

-

3600

1

 

50

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

3600

长期

 

51

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

5000

1

 

52

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

 

-

1000

长期

 

 

 

六、就医管理

1. 大学生在本市就医后需要转诊转院或在外地生病需住院治疗的,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学生从校医院网站或学生医保系统下载《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并填写,经学生辅导员和院(系)领导核实盖章。学生先自费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治疗,治疗结束返校后两个月内,将徽商银行卡号、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记录)等住院材料(若治疗涉及单价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产地条形码证明)和《备案单》一起交至校医院医保办,由医保办送至合肥市医保进行结算报销。

2. 大学生在实习、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异地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治疗,治疗结束返校后,在学校补办备案手续,报销流程同第1条。

七、费用结算

    1. 大学生在校期间合肥市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费用,直接在定点医院结算。属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大学生支付给定点医院;属于基金承担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支付给定点医院。

2. 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两个月内,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携带《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大学生零星报销申请表》、异地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八、大病保险

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1.5万元)以上部分,按分段比例在医院联网结算,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分段

起付线

报销比例

普通居民

医疗救助对象

普通居民

医疗救助对象

05万元(含)

1.5万元

0.5万元

60%

65%

5万元~10万元(含)

70%

75%

10万元~20万元(含)

75%

80%

20万元(不含)以上

85%

90%

 

九、其他

除外情况: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大学生的权利、义务

权利:

1.享有社保规定的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享有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义务:

1.及时、足额缴纳参保费用。

2.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和定点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3.配合定点医院治疗,按照规定结算医疗费用。

4.遵守学校和校医院的有关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

医保咨询:医保办地址:东区校医院三楼,联系电话:63607801

          在线咨询网址:https://lvt.zoosnet.net/LR/Chatpre.aspx?id=LVT88346786&cid

   

 

 

我校周边定点医疗机构及合肥市内三甲医院

医疗机构

地 点

级别

 

科大医院

 

二级

建议首选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三甲

 

安徽省立医院

 

三甲

 

安徽省立医院(南区)

 

三甲

 

安徽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三甲

 

省胸科医院

 

三级

 

合肥市三院

 

三级

 

合肥市二院

 

三甲

 

铁四局医院

 

二级

 

合肥市四院

 

二级

 

合肥市传染病医院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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