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我在24年发现有乳腺结节,医生建议定期随访,至26年乳腺结节增大,医生建议摘除,于是在26年的3月住院进行了手术,住院产生的费用平安保险说是因为在保单生效期前的既往疾病不予报销,我查阅了慢性病名单,结节不属于慢性病,我想请问这种就是不能报吗?
答复: 既往病史住院不能找商保二次理赔,只能用医保报销。【既往病史】指被保险人在入校之前,已经确诊罹患的、或知道(应当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的;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的;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道的。
提问时间: 2026/6/14 12:52:31